4月12日,财政部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合计19家医药企业遭受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涉及恒瑞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等多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主要为: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
其中,恒瑞医药被罚款5万元,虽然罚款额并不算高,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对单位的处罚最高金额为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最高处罚金额为2万元。换言之,恒瑞医药遭财政部“顶格处罚”。
检查发现,恒瑞医药存用“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等费用报销专家讲课费、赠送客户礼品等支出,涉及金额合计419.9万元。
一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等报销专家讲课费、点评费、主持费,涉及金额108.80万元。
二是2018年以非本公司发生的机票及过路费、咨询费、广告费等发票列支公司员工福利奖励支出,涉及金额214.91万元。
三是所属连云港综合二办2018年以非本单位发生的过桥过路费发票报销办事处销售人员补贴、赠送客户礼品、学术活动餐费等费用,涉及金额9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