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一个月估值猛增8.8倍,对赌失败,股东闹“分手”……
来源: IPO日报
原创 杨紫薇
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柏特”)将于5月6日上交所主板IPO上会,与其他两家企业一起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
此次申请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7.73亿元,计划投入建设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佘山基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IPO日报注意到,利柏特曾在短短1个月时间内估值猛增;从基本面来看,利柏特和其子公司、以及大供应商都曾有过被行政处罚的“黑历史”。
对赌失败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利柏特的控股股东为利柏特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沈斌强、沈翾,二人系父子关系。本次发行前,两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利柏特62.01%的股份。
除了实控人父子持股外,公司的股权历史也吸引了IPO日报的注意。
据披露,2010年9月,公司的原始股股东东侨国际将其持有利柏特有限5%的股权,转让给另一家投资机构华瑞投资,转让对价为150万元。
这5%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是多少呢?
IPO日报注意到,东侨国际转让时,这部分5%的股权对应60万美元的实缴出资额,远高于上述转让对价。参考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利柏特对应的估值为3000万元。
而就在1个月后(2010年10月),控股股东利柏特投资宣布将10%的股权转让给外部投资者中核二三,此时的转让价款高达2950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对应公司估值为2.94亿元,已然较1个月前增长了8.8倍,而10%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为120万美元。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差距如此之大?中核二三决定以远高于实缴出资额的价格入股又是出于何种考量?
对于第二家外部投资者的身份,记者从天眼查获悉,上市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核二三65.89%的股权,而前者属于中央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意思的是,利柏特还曾因对赌失败而“痛失”前大股东。
据悉,华瑞投资在2010年入股公司时,曾与转让方东侨国际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按预期在2014年之前上市,则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回购股权”。但显然,利柏特并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限之前实现上市。
由于对赌失败,2014年1月,华瑞投资将其持有的5%的股权以170万元的价格又转让给了东侨国际,进而退出了利柏特的股东名列。
曾多次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06年的利柏特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以及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维保等各类工程服务,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
具体而言,公司EPFC全产业链环节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工程总承包(EPC)、工程设计(E)、工程采购(P)、模块化(F)、工程施工(C)和工程维保。
申报稿显示,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利柏特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14.14亿元、14.82亿元、5.85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5972.94万元、8551.55万元、1.06亿元、3053.43万元。其中,工程服务于2020年上半年给公司贡献了超70%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巴斯夫、林德气体、霍尼韦尔、科思创、优美科、陶氏化学、液化空气、英威达等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利柏特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曾受到过6次行政处罚。
招股书披露,利柏特建设、利柏特股份、以及里卜特设备等三家子公司曾受到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3.1万元。其中,2019年4月,利柏特股份张家港分公司因在B车间内不按照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现场移动伽马探伤作业活动,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9年7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报告期内利柏特及子公司受行政处罚情况
图片来源:公司申报稿
IPO日报发现,除了利柏特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外,其大供应商也有过“黑历史”。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8年以来,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上海靖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靖刚建筑”)一共涉及14起法律诉讼中,涉诉金额共计378.35万元;2021年2月,靖刚建筑被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为9.83万元,在这次之前还曾3次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