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监管大连圣亚依法合规 阻挠公司信息披露情形不属实 来源:上海证券报
7月20日,上交所决定将对大连圣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监管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
扣除相关收入基于3项事实
该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主要监管过程:大连圣亚于4月30日披露2020年年报,上交所依据监管职责进行了审核,发现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收入与前期公告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审核还关注到,公司部分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存在较大疑问,可能不符合相关规定,按规定扣除后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此,上交所先后4次发出问询函。大连圣亚在前两次的回复显示,公司新增收入主要来源于企鹅销售,而2020年的会计处理与以前年度明显不同。公司销售的企鹅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并具备企鹅分类的相关内部控制,可以确认为收入。但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上述说法。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上交所联合大连证监局自6月8日起对大连圣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公司以商业秘密等为由,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鹅销售会计核算相关内部控制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无法核实,且发现部分重要会计凭证和审计底稿存在更改和不一致的情况。
为督促公司提供企鹅销售收入会计处理的依据,上交所于7月6日再次向大连圣亚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企鹅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且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
截至7月13日,大连圣亚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问询函。同日,公司年审会计师根据监管现场检查发现的线索,对相关审计证据进行了重新核实,并向上交所提交了更正后的收入扣除专项意见,明确表示应当扣除企鹅销售相关的“新增销售收入”1876万元和其他收入共3021万元,扣除后大连圣亚主营收入金额为8401万元。
鉴于此,根据规定,上交所作出了对大连圣亚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认定应当扣除与企鹅销售相关销售收入,主要基于3项事实:一是企鹅销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二是公司企鹅销售收入不具备稳定性:三是公司年审会计师同样认为应当扣除。
鉴于该情况,大连圣亚对其企鹅销售收入进行的会计处理,缺乏有效证据支撑,也缺乏应有的稳定性,导致该部分收入无法被认定为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收入。
阻挠公司信息披露情形不属实
针对相关媒体报道,该负责人回应称,上交所关注到相关报道并进行了核实,公司所称相关工作人员阻挠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并不属实。
据介绍,2019年以来,大连圣亚信息披露严重失序,存在多项违规情形。为避免公司随意发布公告、干扰投资者正常的投资决策,上交所于今年2月2日起暂停了大连圣亚适用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其发布的公告须经上交所事前登记并进行合规性审核,其合法合规的公告仍可正常发布披露。
7月15日晚间,大连圣亚提交了5份公告文件,其中提交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质疑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更正后的收入扣除意见(其中包括上述意见未经公司盖章确认);二是不认可上交所披露未经公司盖章的上述收入扣除意见;三是公司可以多渠道维权;四是建议公司召开专家论证会。同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对上述董事会决议内容予以确认认可。
经审核,关于第一项、第二项内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更正后的收入扣除意见,是其对于上交所的问询回复,属于应当披露的信息,且现行规则并未要求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收入扣除意见须由公司盖章确认。因此,公司不认可上交所披露未经公司盖章的上述收入扣除意见缺乏规则依据;关于第三项、第四项内容,不属于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应当披露的公告信息。形成审核意见后,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随即通过公司业务系统和电话同时向大连圣亚反馈了审核意见,告知公司相关公告经修改后可正常披露。同时特别向公司说明,对于不属于信息披露范围的事项,公司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表达诉求和意见。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大连圣亚表示当日不再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当日提交的其他3份公告均正常披露。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对大连圣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处理,实行差异化交易机制,主要是向投资者警示公司目前面临的退市风险情形,提醒投资者在股票交易时充分关注公司目前经营和信息披露存在的风险,审慎决策。
需特别说明的是,对大连圣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不表明公司股票将立即退市。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如满足《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上交所将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