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坚守尊重市场需求、本币优先、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的原则,推动构建央行引领、政府支持、银行推进、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目前,人民币连续8年为吉林省第二大跨境收支货币,全省25家银行462家分支机构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3810.7亿元,涉及企业1800余家,辐射境外132个国家和地区,为吉林省外贸企业节约汇兑成本、防范汇率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应对疫情对外贸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便利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日前又出台了《关于促进吉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从便利企业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支持银行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境内外企业跨境融资四个方面提出13条意见。
一是便利企业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简化经常项下企业跨境人民币收付流程;二是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支持境外投资者灵活开立前期费用和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在境内使用,支持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资本金用于境内再投资,便利境外投资者取得的人民币利润用于境内再投资,支持境外投资者取得的利润依法自由汇出;三是支持银行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鼓励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便利“走出去”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对境内外企业跨境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加强跨境人民币融资产品创新和通过贸易融资等形式支持境内外企业之间开展贸易,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杨晓艳 编辑: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