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网
近期,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超标而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22年6月21日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泗市监处罚〔2022〕0114号),标称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名称:红薯粉条、商标:粉冠、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1-11-1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产品标签明示:无任何添加剂)。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4.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合计人民币20324.00元。
另外,根据2022年2月17日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泗市监处罚〔2022〕0114号),标称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小粉皮”(生产日期:2020年10月09日)产品标签中标注“执行标准:QS/SSYH-2013”,但依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标准需三年复审一次,故属于过期失效的执行标准。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泗水县银河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是济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产品为淀粉、粉条、粉皮等红薯制品。责任编辑:分享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