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11月23日,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近日,证监会已制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部署,巩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效,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向更高水平跃进。
坚持四大原则
据记者了解,《方案》坚持四大原则:一是坚持立足国情市情。立足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融资并购制度和上市公司监管体系;
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直接融资作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是坚持监管主责主业。贯彻“证监讲政”“监管姓监”,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及早发现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有效化解风险;
四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增加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各方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提质增效,实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互促。
将从八方面出台相应措施
《方案》在《意见》的框架下,在八大方面提出相应措施:一是优化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规则的科学性,二是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夯实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基础;三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四是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提升发展的韧性和活力;五是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六是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营造上市公司发展良好环境;七是加快上市公司监管转型,提升监管效能;八是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优化制度规则体系方面,下一步重在提升规则“质量”。核心措施包括升级法规体系,理顺不同层级规则之间的法律位阶,补齐制度缺项和规则漏洞,完善滞后于实践的规则内容。最终构建以上市公司监管条例为核心,以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退市和破产重整、监管执法等方面规章为主干,以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规则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
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核心措施包括,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引导独立董事归位尽责、权责匹配、有效履职。
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等。
优化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方面,核心措施包括:在入口端,持续落实优化发行上市条件的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加大资本市场对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融资端,持续优化资本市场融资制度,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机制,更好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在出口端,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把“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清出市场;优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业务整合,将更多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更加规范有活力的民营上市公司。
健全打击重大违法长效机制方面,核心措施包括:严格防范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完善法制、优化机制、强化发现查处力度等方面综合施策,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对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操纵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指使公司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强化行政、刑事、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