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9日电据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告,因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本资料,太平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9日电据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告,因未准确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基本资料,太平人寿台州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行政处罚依据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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