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安阳日报
2021年7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河南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地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申请备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审核通过并出具书面备案文件后,可以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
那么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一、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是什么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是指试点网点为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实施的贸易外汇收支优化单证审核、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以及自行审核办理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等便利化措施。
二、试点政策的意义
(一)发挥行业正向激励和示范效应。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监管导向。
(二)简化企业单证提交、审核流程。实现贸易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跨境结算效率。
(三)节约经营成本。企业无需逐笔到银行柜台提交业务资料,减少人力和财务支出,大幅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三、便利化措施有哪些
(一)优化单证审核。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四)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四、试点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在河南省内,在银行试点网点持续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2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二)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持续为A类且未被河南省分局及辖内中心支局处罚;
(三)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能自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
(四)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五)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结构合理稳定。
(六)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是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河南外贸发展一项重要举措。中国银行安阳分行积极响应国家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工作部署,于2022年9月获批成为我市首个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同时准入首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目前,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已准入多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
未来,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将持续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将推进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作为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试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提质增效,为切实支持我市对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