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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证券前理财顾问违法买卖股票 被罚3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8-07 16:25首页:主页 > 观察 > 阅读( 768 )

      8月1日,江苏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潘金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5月19日,潘金虎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环路证券营业部(原苏州临顿路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顾问,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身份。上述期间,潘金虎控制使用林某莉证券账户(资金账户7180****,下挂沪市股东账户A28749****,深市股东账户002791****)买卖天成控股、贵绳股份等13只股票,成交161笔,买入金额14,709,826.29元,卖出金额16,080,278.60元,交易金额共计30,790,104.89元,亏损85,444.67元。

      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资金明细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潘金虎在证券从业期间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潘金虎处以三万元罚款。(文/新浪财经 郝显)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observe/2020-08-07/doc-iivhvpwx9766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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