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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帕瓦股份(688184)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

    发布时间: 2026-02-05 09:23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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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4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帕瓦股份(688184)涉嫌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一次立案。(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帕瓦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获得法院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9月8日,帕瓦股份公告,2025年9月5日,帕瓦股份收到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张宝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张宝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前期,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9月19日到2025年3月26日之间买入帕瓦股份股票,并且在2025年3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帕瓦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gmwq/rightscase/2026-02-05/doc-inhktnfp9109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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