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财经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手机版 注册
  • 网站首页
  • 财经头条
  • 选股
  • 股吧
  • K线训练营
  • 研报
  • 大盘
  • 视频教程
  • 自选股
  • 豪美新材(002988)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还可继续起诉

    发布时间: 2026-02-05 09:23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10 )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豪美新材(维权)(002988)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原告投资者胜诉判决,目前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还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4年1月12日,豪美新材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峰、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豪美新材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3年11月3日,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经查,宝马、华为问界等整车厂不是豪美新材的直接客户,你公司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在2023年11月9日以及2023年11月1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及时更正澄清。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等规定。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11月6日到2023年11月15日之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豪美新材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转载自: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gmwq/rightscase/2026-02-05/doc-inhktnfn2345507.shtml
    Top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1026953886@qq.com 官方微信:jrqianlong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1 豆芽财经网 京ICP备17023408号-1
    手机注册
    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