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数字经济研究院
执行院长
盘和林
7月24日,十七部门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从内容来看,《意见》进一步突出了财税方面的支持力度,如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可以说,此次《意见》中对于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的力度是空前的。
一直以来,财税支持在帮扶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首先,是税收减免,税收和相关行政收费的减免是最直接也是最快速的减轻中小企业资金负担的方式,包括缓征、免征等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税收支出占总营收的比重,为企业留下更多地资金。
其次,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结构趋同,经营粗放,技术落后,数字化缓慢、缺乏横向合作,产业链薄弱等诸多弊端,而这些弊端的改进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仅仅依靠中小企业自身是难以完成的,而政府专项资金的扶持能够起到四两拨千金的效果,有效帮助当地中小企业完成技术革新和结构优化,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减负、提质、增效的关键。
最后,是政府采购倾斜。中小企业受到规模、资本等短板的影响,在与政府合作中往往竞争力不及大型国有企业。而政府采购的倾斜能够给中小企业与政府合作的机会,在公共服务等领域为中小企业打开大门,帮助企业拓展稳定的经营渠道,有效地为企业未来发展助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财政支持更多地是在帮助企业“节流”,在当前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开源”才是拯救中小企业更重要的方面。
小微企业通常收入水平较低,仅仅通过减税就想要把中小企业从疫情影响的阴霾中拉出来是很难的,因此,需要一些其他的财政支持措施。此次《意见》的发布就开了一个好头,《意见》中明确提到,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县级以上财政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这是拿出真金白银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扶持。另外,《意见》还指出要求完善政府采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并且明确规定了份额比重,这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中小企业的收入稳定。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未来在财税政策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可以发力的地方。
比如,中小企业科技水平较低、数字化进程比较落后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力,有时中小企业不是不想去转型升级,而往往是不敢做,不会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建立中小企业转型帮扶计划,落实领导负责制,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训体系,为中小企业培养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帮助企业完成转型升级。
同时,在政府采购倾斜的基础上,我们还可以推进更加深入的政府与中小企业合作。比如,积极推动有中小企业参与的PPP项目落地,地方财政要对这些项目给予一定的倾斜,鼓励中小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出资建立项目公司等等,降低环保等公共服务行业准入门槛,强化政企合作,借助政府的力量为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一剂强心针。
综上,窃以为,此次《意见》切实为企业带来了福利,在财政支持方面有包括减税降费、专项基金、政府采购倾斜等多个亮点,未来我们应当继续延续这个政策方向,在深入帮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合作、政企合作方面下功夫,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